物流配送
一、发货依据: 经业务部开具的有效销售订单发货。二、提货时限
1、一次性订购货在5万元以下的,应当期提货,提货单有效期为10天;
2、一次性订购货在5万元以上,40万元以下的,首次提货不少于10万元,剩余货物提货单有效期为三个月。
3、一次性订购货在100万元以上的,首次提货不少于20万元。剩余货物提供单有效期为六个月。
4、逾期不提,由购货人自负责任。
三、发货方式
1、自提:由购货人带提货单到物流部自己提货。
2、发货:物流部按照代理商提供的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发货。
①中铁发货要求:产品价值在5000元以上(包括5000元)并且收货人当地有中铁机构,一般3—5天能收到货物。
②邮局发货要求:产品价值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 产品价值在5000元以上但是当地没有中铁机构的地区, 一般6—12天能收到货物。 四、发货时间:购货款到达公司后,经业务部办理出货手续。中午12:00以前办理的次日上午发货;12:00以后办理的次日下午发货。
五、查询: 拨打总公司电话010-51386504进行查询
六、发货费用: 一次进货5000元以上,费用由公司负责;5000元以下费用由订货人自付。
七、验货及索赔
收货人到运输单位提货或运输单位送货到户时,收货人应按顺序做以下各项检验:
1、包装外观检验 如有异常(指破损、变形、水迹、异响和重新包装痕迹),要求运方确认并出据书面证明。
2、货物重量的检验 无论包装有无异常,提货人均有权要求运输方对货物重新秤重并与运单重量比对。 如有差异,要求运方确认并写入书面证明。在上一项检验毫无异常情况下,收货人可自行决定不“检斤”而签收,但责任自负。
3、 检验内装物外观 若第一项或第二项检验有异常,必须在运方人员在场情况下,开箱验货,首先看内装物外观有无异常。如内装物外观有异常,应立即拍照记录,要求运方确认并写入书面证明。
4、 检验货物品种和数量 对照装箱单,核查内装物的品种和数量是否相符。如有异常,应立即记录,要求运方确认并写入书面证明。
5、 比对装箱单和订单 如装箱单与订单(客户联)内容有出入,做书面记录详述不吻合之处。
6、 异常货物的拒收与签收 如货物全部受损或严重(指其大部分)受损,收货人取得运方书面证明后,可声明拒收并迅速与公司物流部联系决定如何处理。如货物部分受损,为尽可能不影响市场运营,收货人可在取得运方书面证明后,先暂签收(注明货物受损)然后迅速向公司物流部报备。
7、 索赔 收货人将破损的书面证明材料及有关照片寄回公司,物流部在收到收货人提供的破损证明材料后,由公司出面与承运方处理索赔事宜,并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收货人。


